为规范牡丹江技师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宣传及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工作,提升广告美术制作服务质量,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批具备专业能力、信誉良好的广告美术制作单位,建立“牡丹江技师学院广告美术制作单位库”(以下简称“制作库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 项目名称:牡丹江技师学院广告美术制作单位库建设项目。
2. 建设目的:
通过公开征集、综合评审,择优遴选一批具备专业设计能力、制作水平高、服务响应及时、信誉良好的广告美术制作单位入库,为学院未来一年内的各类宣传品设计、广告制作、校园文化布置、展览展示、活动策划执行等项目提供备选服务。
3. 制作库分类:
制作库拟按服务类型分类建立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:平面设计类(海报、宣传册、展板等);广告制作类(喷绘、印刷、雕刻、标识标牌等);校园文化布置类(文化墙、宣传栏、活动布场等);视频制作类(宣传片、短视频、活动记录等)。
二、征集范围
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,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,有意愿为牡丹江技师学院提供广告美术设计、制作及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三、申请入库单位资格要求
申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,并根据申请入库的类别满足相应专业条件:
1. 基本条件: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 专业条件(示例,可根据实际需要细化):
平面设计类:具备相关设计经验和成功案例,拥有专业设计团队;
广告制作类:具备广告制作设备、场地及相关资质,能提供快速响应服务;
校园文化布置类: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经验,能提供整体策划设计方案;
视频制作类:具备视频拍摄、剪辑制作能力,有成熟的视频作品。
四、入库申请材料
申请单位应按照以下顺序准备并装订成册(加盖公章)提交材料,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:
1. 承诺书(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);
2.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如授权委托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4. 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关键页复印件、作品集等);
5. 服务方案、制作流程、收费标准或优惠承诺;
五、入库遴选程序
1. 公告发布:在牡丹江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及相关公众媒体发布公告。
2. 材料递交:
申请单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(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,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),将申请材料纸质版(一式2份)及电子版(U盘一份)递交至指定地点(牡丹江市爱民区兴平路38号 牡丹江技师学院总务处办公室,联系人:苑博翔,电话:13304531519)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受理。
3. 资格审查与评审:
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,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。评审可能包括资质符合性、专业能力、业绩经验、服务方案、收费标准、信誉评价等方面。
4. 结果公示:
评审结束后,学院将对拟入库单位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5. 库的管理与使用:
制作库实行动态管理,定期评估,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。学院在具体项目需要委托服务时,将根据项目特点、服务要求及入库单位专业领域,按照相关规定从库中择优选取服务单位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 本次建库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. 申请单位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入库资格,并依法追究责任。
3. 入库仅代表具备为学院提供相关服务的备选资格,不构成学院对任何单位必然委托的义务。具体项目的委托将另行按规定办理。
4. 学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七、联系方式
征集单位:牡丹江技师学院
地址:牡丹江市爱民区兴平路38号
联系人:苑博翔
联系电话:0453-6580315
特此公告。
牡丹江技师学院
2026年3月23日



